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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CORE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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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保护
产品名称: 国家版权保护
“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为自主产权,受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的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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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国虫害防制协业指定服务供应商,可助力PCO行业中发展中企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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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指导规划,助力企业稳定经营增收增产。专业顾问全天在线,随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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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News More
国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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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26 - June - 1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创业模式引领行动的通知》。  通知提出,推进“科技成果+创业”模式引领。健全科技创新人才发现、培养、使用、保障机制,支持引导科技人才创业。加强科技人才创业公共服务,支持科研人员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活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建立常态化研发成果智能供需对接机制,培养专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加速成熟科技成果对接。  推进“产业发展+创业”模式引领。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着力发挥骨干企业创新带动创业作用。大力培育乡村产业促进返乡创业,支持县域乡村发展配套产业和特色乡土产业,鼓励各类返乡入乡人员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进“职业技能+创业”模式引领。推动技能培训与创业培训深度融合,优化“马兰花”创业培训模式,引导劳动者将职业技能转化为创业技能。开展梯次化的创业能力提升活动,培养一批技能创业带头人。积极培育打造技能创业品牌,挖掘培育技能型劳务品牌并开展标准化培训,提高劳务品牌创业成功率。  推进“民生需求+创业”模式引领。大力发掘民生领域创业项目,围绕居民消费需求开发个性化特色创业项目。打造多层次便民服务和新消费创业场景,建设创业友好生态圈。加强民生需求创业项目跟踪陪跑服务,建立重点孵化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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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1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创业模式引领行动的通知》。  通知提出,推进“科技成果+创业”模式引领。健全科技创新人才发现、培养、使用、保障机制,支持引导科技人才创业。加强科技人才创业公共服务,支持科研人员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活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建立常态化研发成果智能供需对接机制,培养专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加速成熟科技成果对接。  推进“产业发展+创业”模式引领。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着力发挥骨干企业创新带动创业作用。大力培育乡村产业促进返乡创业,支持县域乡村发展配套产业和特色乡土产业,鼓励各类返乡入乡人员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进“职业技能+创业”模式引领。推动技能培训与创业培训深度融合,优化“马兰花”创业培训模式,引导劳动者将职业技能转化为创业技能。开展梯次化的创业能力提升活动,培养一批技能创业带头人。积极培育打造技能创业品牌,挖掘培育技能型劳务品牌并开展标准化培训,提高劳务品牌创业成功率。  推进“民生需求+创业”模式引领。大力发掘民生领域创业项目,围绕居民消费需求开发个性化特色创业项目。打造多层次便民服务和新消费创业场景,建设创业友好生态圈。加强民生需求创业项目跟踪陪跑服务,建立重点孵化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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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12
    近日,自然资源部会同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多项改革举措,纵深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聚焦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全流程,推出七方面改革举措,打出便民利企组合拳,让企业购置不动产办得“更省心、更省力、更省事、更省钱”。具体包括:加强登记服务集成,优流程、减材料、同标准;深化登记税务协同,跑出登记“加速度”;强化登记金融协同,打通融资“快车道”;深化“带押过户”改革,降低企业“过桥”资金成本;大力推进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加快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打破地域限制;优化信息查询服务,便利企业“尽职调查”。  其中,在加强登记服务集成方面,《通知》要求,加快综合窗口向“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升级,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企业专窗,集中办理涉企业务。精简登记、办税、抵押等申请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交易合同等共性材料无需重复提交。推动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同市同标”,统一申请材料和办理标准,并逐步向省域范围拓展,实现“同省同标”。  《通知》还明确,自然资源部将会同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改革举措让企业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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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11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权民事和行政纠纷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提高技术事实查明的科学性、准确性、规范性,以更符合科学规律的事实查明和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标准,有力保障有关案件公正高效审理。  据介绍,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是种业创新和发展的重要法律制度保障。自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以下简称法庭)成立、建立起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以来,各级法院切实加大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着力提升司法保护质效,持续为种业振兴贡献司法力量。2019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植物新品种一审案件4521件,二审案件987件;法庭共受理植物新品种案件923件,审结725件。其中,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案件1402件,同比增长57.4%;法庭新收264件,同比增长48.3%。植物新品种权案件中技术事实的查明是关键环节和难点所在,其直接决定案件结果走向。《指引》着眼于解决痛点难点问题,通过构建多元技术查明路径,给出系统性、可操作、可统一裁判尺度的具体指引。  《指引》创新多元查明方式,针对植物新品种案件中品种的同一性、亲缘关系、派生关系等技术事实问题,构建了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专业机构或者人员出具专家意见、当事人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人民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技术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技术咨询等立体多元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指引》构建科学检测方法体系,从技术层面规范操作流程,明确鉴定方法选择、对照样品的层级选择、分子标记加测条件、亲缘关系检测规则等要求;从程序层面规范专家辅助、技术调查、专家陪审等查明方式,从源头保障查明结果的科学性与可靠性。《指引》明确技术事实查明的法律标准,规定了检测结果的审查标准和采信规则,特别是根据科学检测结果合理转移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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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10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主要包括特辑、全年工作综述、监管执法成效、法治建设、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竞争宣传倡导、国际交流合作和地方工作等内容。  《报告》指出,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反垄断监管执法领域持续发力,全年立案市场垄断案件20件,办结22件,罚没款合计6.53亿元;稳步提升经营者集中监管质效,全年审结经营者集中706件,同比增长9.8%;加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源头把关,全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政策措施近6万件;持续深化公平竞争宣传倡导,建设国家反垄断局“两微一抖”,打造首个全国性反垄断宣传服务平台;举办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第十一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国际论坛,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公平竞争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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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09
    国办函〔2026〕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工作,促进私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私募基金行业准入机制有待完善、监管不到位、制度不健全、部际央地协调配合不足、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和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出资人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部分私募基金成为违法犯罪、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工具等问题,构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行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坚守功能定位,统筹总体布局,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扶优限劣、提质增效,严格禁止私募基金违规从事借贷、“名股实债”等行为。坚持分类监管,根据出资主体、产品类型等不同维度实施“一类一策”监管。坚持既管合法更管非法,对合法机构从严监管,对非法机构坚决取缔,对非法行为严厉打击。  二、强化源头防控  (一)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坚决防止不符合私募基金特征和运作规律的机构和产品作为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严控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确有必要新设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加强综合研判会商、经营主体登记、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等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  (二)拟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机构应当在通过综合研判会商后申请经营主体登记。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统一综合研判会商范围、标准。省级人民政府、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等部门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共同开展综合研判会商工作,优化并公开综合研判会商程序,做好把关和政策解读,严禁下放。  (三)严格落实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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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08
    为始终保持对仿冒假冒官方网站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公安部网安局日前发布5起相关典型案例。  此次公布的5起典型案件中,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以假乱真”手段,仿冒假冒某学历学位认证类网站、某部委人事考试网、某税务机关网站等,大肆牟取非法利益。部分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甚至仿冒学位证、毕业证多达2400余份,性质恶劣。  公安网安部门表示,5起案件中所有涉案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网警提示,根据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设立仿冒假冒网站实施违法犯罪,涉嫌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明知他人设立、运营仿冒假冒网站实施违法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等技术支持的,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广大群众务必摒弃侥幸心理,严守法律底线,自觉抵制假证交易与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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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05
    为适应新形势下打击整治传销工作需要,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稳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就《禁止传销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28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组织策划传销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任何经营主体中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征求意见稿》新增资金监控措施,规定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嫌传销资金的监测工作,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同时增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惩治传销工作负总责内容,将网信、通信、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增列为打击传销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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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04
    6月至11月,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6”专项行动,这是四部门第22次聚焦重点作品领域及重点网络平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侵权盗版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持续深化网络版权专项整治,规范网络版权传播秩序,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专项行动聚焦四个重点领域:   一是以影视剧版权保护为重点,着力整治网盘、浏览器、搜索引擎等网络服务平台主动提供盗版影视资源及相关服务、故意为盗版影视资源传播提供帮助、以引流为目的为影视盗版提供便利,未经授权对影视作品进行直接搬运、删减切条、改编合辑并通过网络传播,以直播、代找、引流等方式传播或者售卖盗版影视资源,利用电视机顶盒等流媒体智能终端实施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规范网络视听领域版权秩序。   二是以文创版权保护为重点,着力整治文创领域同质化剽窃、跟风式抄袭、虚假版权登记、仿冒知名IP、虚假IP联名、伪造授权生产文创产品并通过网络直播间、电商店铺、文旅景区、校园周边等线上线下渠道售卖等违法行为,解决版权授权链条不畅、权利管理不清等问题。   三是以图书版权保护为重点,着力整治畅销书、长销书、童书、教材及教辅图书盗版行为,持续打击通过电商、直播、短视频等平台销售侵权盗版图书、电子图书资源、存储电子图书的网盘账号密码等侵权行为,重点查处“按需盗印”、真假混卖、恶意串货、网络引流销售盗版图书及电子图书资源等违法行为。   四是以人工智能领域版权整治为重点,推动解决大模型训练语料版权合规问题,重点查处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工具非法复制、改编、传播作品,未经授权对作品实施“魔改”、“洗稿”、深度伪造、规避监测等侵权违法行为。
信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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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26 - June - 15
    鲁建发〔2026〕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金融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市分行,各市金融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为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2〕29号)等法规文件精神,切实推动银行、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和商业保理、融资担保等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建筑业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宽常规融资渠道  (一)加大对建筑业企业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发适应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探索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和利息偿付方式。支持银行机构依法合规探索开展应收账款、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商标权等抵押质押贷款业务。(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青岛金融监管局)  (二)强化绿色金融赋能。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鼓励其发行碳中和、绿色等创新型债券品种,加大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领域的债券融资支持。(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推广应收账款质押及保理融资  (三)推广应收账款质押与转让融资。建筑业企业将已确认的工程项目(含PPP项目)应收账款为资产办理质押或转让,融资比例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根据基础资产质量合理确定。(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青岛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  (四)规范开展保理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商业保理公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保理业务,依托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等核心企业(以下简称:核心企业)信用评级为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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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15
    鲁建发〔2026〕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金融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市分行,各市金融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为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2〕29号)等法规文件精神,切实推动银行、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和商业保理、融资担保等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建筑业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宽常规融资渠道  (一)加大对建筑业企业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发适应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探索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和利息偿付方式。支持银行机构依法合规探索开展应收账款、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商标权等抵押质押贷款业务。(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青岛金融监管局)  (二)强化绿色金融赋能。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鼓励其发行碳中和、绿色等创新型债券品种,加大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领域的债券融资支持。(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推广应收账款质押及保理融资  (三)推广应收账款质押与转让融资。建筑业企业将已确认的工程项目(含PPP项目)应收账款为资产办理质押或转让,融资比例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根据基础资产质量合理确定。(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青岛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  (四)规范开展保理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商业保理公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保理业务,依托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等核心企业(以下简称:核心企业)信用评级为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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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15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天津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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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11
    国卫医急函〔2026〕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局、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审计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药监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审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疾控局、药监局:  现将《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审计署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国家药监局  2026年5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一体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严的纪律、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健全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行业秩序,防范重大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实现“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良好开局起步提供保障。  一、坚持党建引领行风  系统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强化社会组织及分支机构党组织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优良行风建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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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10
    关于印发《赤壁市食品饮料生产企业信用激励措施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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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09
    国办函〔2026〕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工作,促进私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私募基金行业准入机制有待完善、监管不到位、制度不健全、部际央地协调配合不足、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和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出资人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部分私募基金成为违法犯罪、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工具等问题,构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行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坚守功能定位,统筹总体布局,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扶优限劣、提质增效,严格禁止私募基金违规从事借贷、“名股实债”等行为。坚持分类监管,根据出资主体、产品类型等不同维度实施“一类一策”监管。坚持既管合法更管非法,对合法机构从严监管,对非法机构坚决取缔,对非法行为严厉打击。  二、强化源头防控  (一)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坚决防止不符合私募基金特征和运作规律的机构和产品作为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严控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确有必要新设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加强综合研判会商、经营主体登记、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等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  (二)拟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机构应当在通过综合研判会商后申请经营主体登记。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统一综合研判会商范围、标准。省级人民政府、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等部门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共同开展综合研判会商工作,优化并公开综合研判会商程序,做好把关和政策解读,严禁下放。  (三)严格落实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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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04
    关于印发《2026年安全生产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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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02
    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落实统一大市场建设信用工作要求,推进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对旅行社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增强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6〕8号) 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建立旅行社信用评价标准,规范旅行社信用评价流程,推动构建规则统一、指标科学、过程规范、结果互认、应用广泛的旅行社信用评价体系,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安排  综合考虑集中整治需要和信用工作基础等情况,确定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地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开展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三、评价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满1年的旅行社。  四、评价指标  旅行社信用评价采用量化指标评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量化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分值设为20分;行业评价从履约能力、履约意愿、履约表现等方面进行指标设置,分值设为80分。定性评价包括不予评价、限定等级、直接认定等三类。  五、信用等级  根据旅行社信用评价情况,评价结果按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A(优)、B(良)、C(中)、D(差)四个信用等级。  六、试点内容  试点地区对本行政区域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开展信用评价,探索实施路径和工作机制。  一是归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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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01
    市级有关单位、在玉职业卫生社会化服务机构:  为规范职业卫生社会化服务行为,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20〕24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要求,结合玉环实际,制定《职业卫生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监管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环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26日职业卫生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监管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信用等级评价为基础,建立“分级管理、动态调整、奖惩结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托管服务机构(统称为职业卫生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监管工作机制,通过实施差异化监管和信用激励约束,推动职业卫生社会化服务机构自觉落实依法经营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助力职业卫生高质量发展,保障广大劳动者身心健康。  二、评定范围  凡在玉环市范围内开展业务的职业卫生社会化服务机构,列为信用等级评价对象(服务对象30家以下的除外)。其他涉及职业病防治的社会化服务机构结合本方案,提高服务质量,共同推进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  本方案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所明确的,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托管服务机构,是指无需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协助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开展职业卫生管理等工作的社会化服务机构。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机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托管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职业卫生社会化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化服务机构。  社会化服务机构设立于玉环市范围外,但在玉环市范围内开展相应服务的,纳入信用等级评价管理。  三、评定方式  (一)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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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26 - June - 15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传来消息,为进一步落实2026年“春雨润苗”专项行动部署,省税务局联合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立足青海实际,细化推出51条服务举措,协同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在协同发力助企纾困方面,推出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水电、知识产权等多领域涉企信用数据在“青信融”平台全量归集、动态更新与合规共享;通过“小个专网约配送员心声码”收集个体工商户诉求,及时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在房租、水电、用工、融资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推动科技企业认定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开展,持续提升科技认定服务质效等10条细化措施。  在拓展服务优化体验方面,推出上线纳税人学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栏”;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研发补助申报、技术合同登记等事项办理流程;优化改造“青信融”平台,实现融资服务、惠企政策、奖补资金免申即享、一键直达;免费向经营主体提供信用报告查询、下载、核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诚信纳税企业的融资服务供给等21条细化措施。  在重点人群方面,推出组织开展青海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开展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优企进校、赴外引才等活动;实施“12+N”公共就业服务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1131”就业服务;为新就业形态科技创新主体提供科技政策咨询、创业孵化、技术对接等服务;开展“执业每一课”专题培训等11条细化措施。  在重点领域方面,推出修订《青海省专利奖评奖办法》;发布产业“四地”专利导航成果;提升“税路通・江源行”服务效能;开展农村小微经营主体、农村电商税费申报远程辅导;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投入等9条细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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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15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传来消息,为进一步落实2026年“春雨润苗”专项行动部署,省税务局联合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立足青海实际,细化推出51条服务举措,协同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在协同发力助企纾困方面,推出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水电、知识产权等多领域涉企信用数据在“青信融”平台全量归集、动态更新与合规共享;通过“小个专网约配送员心声码”收集个体工商户诉求,及时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在房租、水电、用工、融资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推动科技企业认定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开展,持续提升科技认定服务质效等10条细化措施。  在拓展服务优化体验方面,推出上线纳税人学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栏”;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研发补助申报、技术合同登记等事项办理流程;优化改造“青信融”平台,实现融资服务、惠企政策、奖补资金免申即享、一键直达;免费向经营主体提供信用报告查询、下载、核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诚信纳税企业的融资服务供给等21条细化措施。  在重点人群方面,推出组织开展青海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开展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优企进校、赴外引才等活动;实施“12+N”公共就业服务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1131”就业服务;为新就业形态科技创新主体提供科技政策咨询、创业孵化、技术对接等服务;开展“执业每一课”专题培训等11条细化措施。  在重点领域方面,推出修订《青海省专利奖评奖办法》;发布产业“四地”专利导航成果;提升“税路通・江源行”服务效能;开展农村小微经营主体、农村电商税费申报远程辅导;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投入等9条细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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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12
    “原本以为要备材料、跑窗口,没想到点点手指,几分钟就完成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太省心了!”海南万宁市某酒店负责人陈女士表示,从“被动审批”到“主动智办”,折射出政府服务效能的提升。  近年来,海南自贸港以制度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与数字化转型,深化极简审批改革,构建规范透明的涉企服务体系。企业办事便利度的提升、审批效率的提高和监管透明度的增强,吸引企业加码投资布局,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注入了澎湃动力。  从“企业跑”到“数据跑”  智慧服务便捷高效  境外投资者在海南办理企业登记业务,难不难?美国公民石先生之前的回答是:有点难。  “原先我只能在境内找人代办。”更让石先生苦恼的是,这一过程中,他不仅要将相关申请表单下载、打印、签字后再扫描上传,还需提交自然人身份附加证明材料,“申办该材料通常要耗时较长,还需要花费上千元的费用。”  自己办不了,还要折腾不少时间,事情究竟堵在了哪儿?  “此前境外自然人投资者无法在‘海南e登记’平台完成在线身份认证、电子签名,这才导致外资企业登记网上办事流程不畅。”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局长陈术颖表示,为破解这一办事堵点,该局积极对接公安、移民管理等部门系统,通过“数据跑”持续拓展境外投资者身份核验渠道,一旦比对成功,系统即可自动生成电子签名。  不久前,石先生再次办理海南公司的登记业务,体验感大为不同:自己持有效证件登录“海南e登记”,即可全程电子化办理业务,且已实现在线身份认证,无须再额外提供自然人身份附加证明材料。  海南率先在全国推行港澳非自然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简化版公证文书,推动部分外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登记材料、事项和流程,实施外国企业直接登记制度,构建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三个一件事”+“免申即享”服务链……  近年来,海南推行外资企业登记“五位一体”改革,通过减材料、减环节、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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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11
    “感谢农行在我们开拓海外市场的关键节点送来了这款金融产品,及时帮我们补齐了资金缺口,助力打开海外市场。”日前,中国农业银行禹州市支行副行长宋煜带队深入位于河南省禹州市的发制品产业园区开展贷后回访工作时,禹州市渲和工艺品有限公司的总经办主任翟建伟连连致谢。  翟建伟口中的这款金融产品,是农行禹州市支行立足禹州发制品产业发展实际,创新推出的专属信贷产品——“一项目一方案一授权发制品贷”。该产品针对本地特色产业量身定制专属项目、专属融资方案,并下放授权,有效简化了融资流程、提升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效率。截至目前,农行禹州市支行已为当地16家发制品企业注入金融活水,累计授信额度超5000万元,为企业出口拓市注入了强劲金融动能。  作为全国重要的发制品产业基地,禹州市拥有规模以上发制品企业150余家,产品远销北美、欧盟、非洲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构建起从原料收购、加工生产到外贸出口、跨境电商的全链条产业体系。但在产业蓬勃发展的背后,当地众多小微企业还面临着融资困境:多数企业属轻资产经营模式,缺乏土地、厂房等传统抵押物,难以满足常规信贷审批要求;同时,外贸出口业务回款周期长、资金占用规模大,企业承接大额订单、批量采购原材料、扩充生产线时,常常面临巨大的流动资金压力,制约了企业拓产出海的步伐。  “今年毛发原材料价格持续波动上涨,批量备货、扩充生产线都需要大额流动资金,我们此前对接过多家金融机构,但传统信贷产品对不动产抵押硬性要求高,审批流程烦琐、耗时较长,不少优质海外订单因资金衔接不上,只能无奈放弃。”禹州市珍丝发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景超坦言,融资难已成为阻碍当地发制品企业做大做强、拓展海外市场的重要难题。  聚焦产业痛点、精准纾困解难,禹州市靶向发力、创新破局。“发制品产业作为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和重要外贸增长点,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宋煜介绍,针对发制品产业普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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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10
    近期,广东省广州市档案行业协会依据《广州市档案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市档案服务企业信用评审工作,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共有25家企业获评A级及以上信用优良等级,标志着广州档案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规范化新阶段。  评审工作严格按照企业自主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流程进行,以《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为依据,构建了包含基础信息、优良信用行为、不良信用行为3个维度的评价体系,确保评价科学、公正、权威。评价聚焦资质能力、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社会责任、技术创新等方面,既考量企业资质,也重视企业服务能力及人员专业素养,引导企业从“规模导向”向“信用导向”与“质量导向”转变。获评企业覆盖档案数字化加工、档案整理、装具生产、软件研发、设备生产等全产业链,整体呈现头部引领、梯队健全、专业细分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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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09
    自2025年4月“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口危险化学品‘白名单’管理制度”便利措施在北京生效以来,北京地区首批试点的9家企业进口危险化学品约九成直接通关,企业综合通关成本下降超30%。  在位于亦庄的长鑫集电(北京)存储技术有限公司的低温库房里,一批价值80万元的进口防反射薄膜生成液经北京海关所属亦庄海关监管,顺利通关入库,且运抵库房的当天即投入生产。据了解,这是该公司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口危险化学品‘白名单’管理制度”便利措施后的第126批货物。  据了解,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口危险化学品“白名单”管理制度是海关总署支持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而推出的一项创新监管举措,于2025年4月在北京生效实施。该举措通过对企业信用等级、内部质量管理水平、安全生产记录及产品风险等进行综合评估,对符合标准的“白名单”企业及其特定进口产品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能够大幅优化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通关便利。  长鑫集电(北京)存储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动态随机存取存储芯片研发与生产的企业。该公司进出口业务负责人于洪泊告诉记者,以前公司进口防反射薄膜生成液,每批都要经过现场查验,部分批次还要取样送检,光通关就要等好几天。“现在加入‘白名单’后,查验批次大幅降低,没命中查验的货物直接放行,当天就能提离投入生产,可给我们解决了一个大难题!”于洪泊欣喜地说。  作为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耗材,防反射薄膜生成液、光刻胶等危险化学品保存条件苛刻且需小批量、多频次空运进口。此前传统检验模式要求批批现场查验、部分取样送检,不仅通关效率低,还会造成原料损耗,让企业陷入“赶工期”与“防损耗”的两难。  为破解这一痛点,“白名单”管理制度在京落地见效,精准解决了集成电路产业的物流痛点,进一步夯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供应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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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08
    食品行业新业态多,安全风险隐蔽性强,仅凭监管部门一己之力,难以做到监管全覆盖、无遗漏。在四川省成都市,一支被称为“社会蓝军”的队伍正在破解这一难题。  按照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抽检“蓝军”扩容提质增效行动的总体要求,成都市紧扣“四个最严”,聚焦打击“两非一超”、风险抽检和隐患排摸,创新推出“社会蓝军”模式,即通过吸纳外卖骑手、社区网格员、行业专家、热心市民等社会力量,构建起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用心用情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实施意见》是成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纲领。围绕全链条监管、风险排查、责任压实、保障支撑四大维度,成都市系统部署了19项重点任务,明确提出完善社会监督、拓宽公众参与、规范举报奖励、强化部门联动等要求,目标是构建“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强震慑”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明察暗访、微网实格、智慧监管……各种手段综合发力,“吹哨人”、有奖举报、提级督办等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成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正从“事后查处”转向“事前预防、源头管控”。而“社会蓝军”,正是这一模式落地的关键抓手。  作为落实《实施意见》的重要配套举措,成都市出台食品安全“社会蓝军”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立足顶层设计、聚焦基层实效,打造专业化、组织化、体系化、功能化的社会共治力量。  在队伍组建上,成都市广泛吸纳食品行业从业者、外卖骑手、社区网格员、行业专家、热心市民等扎根一线、贴近群众的社会力量,组建核心骨干、日常巡查、专业技术、区域网格四大梯队,重点覆盖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校园周边、外卖站点、网络餐饮、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监管薄弱区域,有效补齐基层监管“最后一公里”短板。  在专业赋能上,成都市围绕非法添加、农兽残超标、后厨卫生、新业态风险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精准实操培训,编制口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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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05
    6月3日,2026年1—4月西藏自治区税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拉萨召开。会上提到,今年1-4月,全区税务部门组织税费收入突破360亿元,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明显提升。当前西藏经济稳健发展、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消费结构不断改善、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藏篇章奠定了坚实的财税基础。  税费收入稳健增长 产业消费向好信用持续优化  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雷介绍,1—4月全区税费收入运行平稳、质量提升,累计组织税费收入超360亿元,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明显增强。其中,税收收入超180亿元,社保、非税及其他收入超170亿元,税费收入结构持续优化,有力夯实全区高质量发展和民生保障财力基础。  产业发展动能持续积蓄,高技术产业保持增长态势。发票数据显示,1—4月全区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9%。其中,高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高技术制造业增长势头突出,同比增长10.7%。从一季度产业结构看,全区三次产业发票销售收入呈现“三二一”良好格局,第三产业实现销售收入超970亿元,韧性足、带动强;第二产业工业增量与全国保持一致,持续发挥经济增长主引擎作用。  消费市场稳步复苏,持续回升向好,一季度全区消费相关行业销售收入超320亿元,同比增长0.5%,其中商品消费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8%,市场活力持续释放。  与此同时,全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完善。随着新版纳税缴费信用、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落地,我区涉税诚信建设进入制度化、精准化修复新阶段,纳税信用成为市场主体降成本、拓发展的重要无形资产。2025年度全国首次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纳入评价,实现“税费皆重、税费同评”。目前数据显示,全区A级纳税人同比增长33.4%,反映出纳税人诚信意识显著增强,纳税信用整体结构持续向好。  深化便民服务改革  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西藏税务部门紧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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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06 - 04
    日前,广西南宁召开优化市场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到,该市全力打造服务便利、公平透明、法治有序的市场环境,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持续增强,全市经营主体总量持续增长,当前存量达101.91万户,稳居全区首位。  该市聚焦商事制度创新,在全区率先推行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改革,2026年以来400多户个体户成功升级,同比增长2倍;实施“一址多照”规范管理,构建四大创新登记模式;推行中西部七市外资主体资格证明互认,外资企业开办最快1天内完成。推进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93项事项、覆盖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累计办件量超百万件;上线“AI邕心答”“小邕”智能服务,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智能审批、8类许可证“无感续证”,政务服务效能大幅提升。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融合,实现精准监管、无事不扰。  该市创新打造全国首个沉浸式“数字+执法”实景靶场,建成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组建后首家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的电子数据中心实验室,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深入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整治,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发起“综合查一次”近300次、“扫码入企”1700多次,涉企检查次数减少60%,落实轻微不罚、首违免罚。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三重“双审”制度,涉企立法实现100%审查。  该市依托12345热线开通“营商环境”专线,推广市场监管服务监督卡,实现“扫码问、码上办、码上查”。健全热线督办机制,2025年以来受理企业诉求23.3万件,转派处置满意率、解决率均超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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