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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1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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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技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科技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使用,提升科研诚信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上海市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科技信用信息的记录、汇交、归...
2025 - 01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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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AEO认证观摩实训基地启用,帮助企业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认证培育效能。  AEO企业证书被誉为国际贸易的“金字招牌”,目前全区AEO企业达45家,可以享受国家社会信用体系联合激励措施;在国际贸易中可以享受到AEO互认国家和地区海关的通关便利。截至目前,中国海关已与30个经济体5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AEO互认协议。
2025 - 01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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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1月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相关情况。针对当前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多发,人民群众和保险机构反映强烈的情况,2024年4月11月,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先后发起全国集群战役40余次,依法立案查处保险诈骗犯罪案件14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3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15亿余元。  公安部...
2025 - 01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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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数据〔2024〕18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教育管理部门、财政厅(局)、金融监管局、证监局:  数据产业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产品或服务开发,并推动其流通应用所形成的新兴产业,包括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发展数据产业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
2025 - 01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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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力争用2-3年时间,在全省创建10个以上信用建设示范行业、8个左右全国信用建设示范区、20个以上信用惠民便企示范场景,推动我省信用建设整体水平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实施方案》围绕着力完善信用法规制度标准、提升信用基础设施水平、健全信用评价体系3大基础,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
2025 - 01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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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1月2日发文,明确于2025年1月1日起全面推进“码上”严监管,将充分发挥药品追溯码数据价值,构建各类大数据模型,拓展监管应用场景,对串换倒卖医保药品、空刷套刷医保卡、伪造处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开展精准打击,加大处置力度。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唯一“电子身份证”。2024年4月,国家医保局在全国范围开展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试点工作,并于2024年11月初,针对某药品追溯码重复报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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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 - 12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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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2024年8月17日)  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和经济的新增长点。为促进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为塑造对外贸易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加快建设数字中国、贸易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按照创新为要、安全为基,扩大开放、合作共赢,深化改革、系统治理,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的原则,促进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主要目标是:到2029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稳中有增,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适应数字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数字领域对外开放水平大幅提高,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全面加强。到2035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有序、安全、高效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全面建立,制度型开放水平全面提高。  二、支持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和经营主体发展  (一)积极发展数字产品贸易。加强数字应用场景和模式创新,提升数字内容制作质量和水平,培育拓展跨境数字交付渠道,提升国际竞争力。  (二)持续优化数字服务贸易。促进数字金融、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数字化交付的专业服务等数字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提升品牌和标准影响力。发展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服务外包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服务外包加快数字化转型。  (三)大力发展数字技术贸易。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通信、物联网、云计算...
发布时间: 2024 - 12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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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全国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在广东广州召开。会议强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颁布以来,各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执法,让合规者受到保护,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坚决打击“劣币驱逐良币”,校外培训市场得到有效治理。要不断强化校外培训法治思维,提升校外培训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会议指出,“双减”事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统筹“双减”和“双升”,提升校内教育质量,提升校外治理水平,坚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深化改革、标本兼治,久久为功推进“双减”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各地要不断推动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合执法机制,广泛凝聚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合力。要严肃查处未经审批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出许可范围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违规举办社会性竞赛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查处培训机构“退费难”“卷款跑路”“恶意闭店”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 2024 - 12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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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第二批10件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整治行动期间,各地执法人员检查经营单位13.3万余家次,查办案件2660件。  本次通报的违规典型案件中,仍有多起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的不正当利益案。具体手法包括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诱骗、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并获取购物回扣;向旅游者隐瞒实际安排购物的时间,且该公司工作人员向地接社收取购物返点等。此外,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也有多起。涉案公司和责任人员均受到了行政处罚。  【链接】  现将第二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案  关键词:虚构事实 购物回扣  2024年5月,湖北省丫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旅游者参加“芙蓉硒都五日游”行程,以虚构的“政府补贴”为噱头诱导旅游者参团,行程中该团导游向某某带旅游者进入3家购物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诱骗、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并获取购物回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8月,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湖北省丫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15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导游向某某另案处理,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案  关键词:隐瞒行程 购物返点  2024年4月,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分公司组织244名旅游者参加“五天四晚桂林双汽游”行程,向旅游者隐瞒实际安排购物的时间,且该公司工作人员向地接社收...
发布时间: 2024 - 12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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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外汇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为关键驱动,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支持金融机构以数字技术赋能提升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质效,推动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提出,系统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加强战略规划和组织管理,强化数字技术支撑能力,夯实数据治理与融合应用能力基础,建设数字金融服务生态,提升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推动数字技术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实融合等“五篇大文章”服务领域的应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质效。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营造高效安全的支付环境,培育高质量金融数据市场,加强数字金融相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强化数字金融风险防范,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防护,加强数字金融业务监管,提升金融监管数字化水平,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数字金融统计和监测评估制度,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典型模式,推动《行动方案》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全力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巩固和拓展我国数字经济优势。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数据局 国家外汇局关于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加快金...
发布时间: 2024 - 12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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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一系列新进展新突破。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衡付广介绍,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实现历史性重构,管理效能大幅提升。进一步充实了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知识产权中央事权,优化了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地方事权,健全了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体制机制。建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大了知识产权领域重点任务推进落实和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力度,进一步形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合力。  全力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难点堵点。加快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完成134.9万件存量专利盘点和价值分析,形成可转化的专利资源库,按照产业细分领域向企业匹配推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利产业化率都得到有效提升,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支持创新更加有力。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等全面落地。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需要,持续完善人工智能、基因技术、量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领域专利审查政策。截至今年10月底,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减至15.6个月。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布局建设76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分中心和4家产业分中心,累计指导案件1783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58亿元。
发布时间: 2024 - 12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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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强调,加强数据共享。明确各地财政、农业农村、林草、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共享土地承包和流转、种养殖、防疫检疫等数据信息。  《通知》以提升农户获得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各方反映较为集中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有关问题,打通影响承保理赔的各个关键环节,明确细化了包括承保、理赔、赔款支付、应收保费管理等各个环节各方主体的职责,明确标准,强化合作,推动数据共享和信息核验,鼓励科技赋能,规范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提高投保农户承保理赔满意度,促进农业保险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通知》共计10部分,其中,在完善理赔机制和标准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应及时更新重要保险标的的损失鉴定技术规范,提高损失确定的公信力;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通知》明确保险监管部门要对各层级保险公司进行综合考评,加大对保险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力度,明确遴选应以基层服务能力、合规经营能力为前提。  据悉,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单位抓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各地强化承保理赔管理,提高农业保险的服务水平,增强农户满意度,切实推动农业保险更好服务“三农”。
发布时间: 2024 - 12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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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系统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运用数字技术提升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质效、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等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是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与数字经济发展高度适应的金融体系。  具体来看,《方案》对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进行了系统安排,要求金融机构加强战略规划和组织管理,强化数字技术支撑能力,夯实数据治理与融合应用能力基础,建设数字金融服务生态,提升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方案》强调,要强化数字金融风险防范,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防护,加强数字金融业务监管,提升金融监管数字化水平,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  对于数字金融业务,《方案》明确,监管部门要密切跟踪数字金融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按照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的原则,依法依规全部纳入监管。持续完善数字金融相关业务规则和监管制度,及时补齐监管制度短板。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责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数字金融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和监管工具,强化金融科技创新行为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数字金融创新提供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真实市场环境。  此外,《方案》要求金融监管部门自身提升数字化水平,推动监管流程数字化再造,增强关键监管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智能分析工具研发,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和识别研判能力。推进监管大数据建设,加强工商、司法、舆情等外部数据引入,完善监管数据和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打造兼具信息展示、智能分析、流程管控、智慧决策功能的数字化监管平台。
发布时间: 2024 - 11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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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财政部公布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提出要惩戒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该《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严格依照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严重破坏注册会计师行业秩序的违法行为作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具体包括:注册会计师受到暂停执行业务12个月、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罚,会计师事务所受到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吊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处罚,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因违法执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拒不履行处罚且情节严重,以及未经批准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按照《办法》规定,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实施的从业限制等措施外,对列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还应当实施三类措施:一是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适当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依法严格监管;二是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三是不予授予财政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失信信息外,失信主体按要求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均可申请信用修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信用修复配套机制。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据此,《办法》依法建立了信用修复机制,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满一年可以申请提前移出,并详细规定了移出的程序。
发布时间: 2024 - 11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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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惩戒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重大违法失信行为,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制度,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下简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列入、移出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财政部统筹指导、监督全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关系公众利益的其他特定业务涉及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  除前款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一)注册会计师受到暂停执行业务12个月处罚的;  (二)注册会计师受到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罚的;  (三)注册会计师因违法执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会计师事务所受到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处罚的;  (五)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吊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处罚的;  (六)会计师事务所因违法执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逾期拒不履行处罚决定,情节严重的;  (八)未经批准承办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受到处罚的。  第五条 属于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八项规定情形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对是否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作出决定。  除前款规定外,属于第四条规定情形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单独作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决定。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作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决定,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事由、依据、失...
发布时间: 2024 - 11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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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等权益。  《意见》明确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坚持外出就业与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多措并举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优化场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聚焦农民工求职意愿和技能培训需求,发挥行业企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等作用,加强农民工技能提升。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稳定脱贫人口就业。  《意见》强调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督促企业遵守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有关制度,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加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等建设,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等权益。推动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维护其社保权益。  《意见》提出促进进城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推动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工合法土地权益。开展新市民培训,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住房保障,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加强农民工关心关爱等,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提升农民工市民化质量。
发布时间: 2024 - 11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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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的意见发改社会〔2024〕15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商务主管部门:  提高家政服务质量,是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迫切任务。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有利于促进家政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相衔接,是优化家政人力资源供给质量和结构,提升家政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为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意见。  一、加强家政人才教育培养  (一)发展家政相关专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职业学校要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设市场急需的家政相关专业,合理安排招生规模,增加办学层次,构建梯次有序的人才培养体系。普通高校与职业学校要推动课程资源共享,探索学分互认。鼓励设有家政相关专业的高职院校扩大面向中职学校家政相关专业的招生规模。原则上每个省至少建设1个职业教育高水平现代家政类专业群,全国建设2个以上国家级职业教育高水平现代家政类专业群。鼓励各地在家政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分配上给予倾斜。  (二)完善家政相关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发挥家政专业教师培训基地作用,加大专业师资培训力度,扩大家政教育专业教师队伍规模。修订完善家政“双师型”教师分类聘用及评价标准,招聘一定数量持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家政从业人员,鼓励学校与家政企业师资按规定互聘兼职。鼓励将家政企业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建立家政“双师型”教师定期培训机制,明确教师在企业参加实践实训的时间要求。加强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建设,推广“岗课赛证”四位一体、育训结合的家政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多元化实践教学体系。  (三)大力发展家政继续教育。支持各类高等院校发展家政相关专业学历继续教育,促进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融通,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各类非学...
发布时间: 2024 - 11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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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民发〔2024〕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商务厅(局、委)、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广播电视局、体育行政部门、医保局、邮政局、中医药局、消防救援局,各金融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商务局、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邮政局、消防救援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国家医保局国家邮政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2024年10月31日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挖掘养老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现提出...
发布时间: 2024 - 11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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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金规〔2024〕16号各金融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  现将《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及验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11月1日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及验收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资本计量高级方法,是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选择使用内部模型来计量风险和监管资本的方法,包括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和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  在操作风险标准法中采用自身损失数据自行计算内部损失乘数,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划分为第一档的、已实施和拟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第四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监管部门)负责对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进行验收,持续监督资本管理,促进商业银行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第五条  监管部门按照激励相容原则对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实施进行验收,包括自评、申请、评估、整改、验收等环节,促使商业银行资本计量充分反映风险水平,并从标准方法向高级方法平稳过渡。  第六条  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进行持续监督检查,采取适当监管措施,促使商业银行资本能够充分覆盖所面临的各类风险。  第七条  监管部门基于商业银行实施进展,允许商业银...
发布时间: 2024 - 10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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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9月30日  (本文有删减)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期货市场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发现价格、管理风险、配置资源等功能,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对稳定企业经营、活跃商品流通、服务保供稳价发挥着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发展成效显著,有力支持了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但与中国式现代化和金融强国建设需要相比,还存在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和价格影响力不强、监管规则和风险防控体系适应性不足等问题。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加强期货市场监管,有效防范期货市场风险,有力促进期货市场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助力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预期稳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中国式现代化。  做好期货市场工作,要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大局,加强党的领导,突出期货市场功能属性,将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与专业性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部署和大政方针;坚持目标导向、系统谋划,围绕提升大宗商品...
发布时间: 2024 - 10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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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意见》明确,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际需要,统筹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对接融资支持。按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围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搭建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精准性。  《意见》强调,要着力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流程管理、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强化队伍建设等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质量。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产品,强化绿色融资支持。聚焦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碳市场、资源环境要素、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多元化气候投融资、绿色消费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意见》提出,要强化实施保障,发挥各部门政策协同合力。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政银企对接平台和政策保障体系。完善配套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健全碳核算标准和方法。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项目融资情况的监测分析。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配套基础制度,指导金融机构抓紧落实《意见》要求,持续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全...
发布时间: 2024 - 10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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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灾减损、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大力提升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深刻把握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牢固树立服务优先理念,助力筑牢经济安全网、社会保障网和灾害防控网。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确保保险业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坚持人民立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注主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必须坚持从严监管,确保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实现监管全覆盖、无例外,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统筹好开放和安全,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务持续改善、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监管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  二、严把保险市场准入关  严格审批保险机构。依法从严审批新设保险机构。优化机构区域和层级...
发布时间: 2024 - 1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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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各金融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续贷工作,切实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贷款服务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风险状况和偿付能力等因素,优化贷款服务模式,合理设置贷款期限,丰富还款结息方式,扩大信贷资金覆盖面。持续开发续贷产品,完善续贷产品功能,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可以办理续期的贷款产品包括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经营性贷款等。  二、加大续贷支持力度。对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债务人,在贷款到期前经其主动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可以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经审核合格后办理续贷。  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意续贷的,应当在原贷款到期前与小微企业签订新的借款合同,需要担保的签订新的担保合同,落实借款条件,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形式,允许小微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  三、合理确定续期贷款风险分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续贷的,应当按照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的原则和标准,考虑借款人的履约能力、担保等因素,确定续期贷款的风险分类。  原贷款为正常类,且借款人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可以归为正常类:  (一)依法合规经营;  (二)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信用状况良好,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息和逃废债等不良行为;  (四)符合发放贷款标准;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不符合本条前款规定的续期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借款人偿债能力等因素开展风险分类,真实、准确反映金融资产质量。  四、加强续期贷...
发布时间: 2024 - 09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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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现就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如下举措。  一、加快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制度规则  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强化系统思维、改革思维、底线思维,注重顶层设计、立法先行,加强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积极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制度体系。  1.加快完善登记管理制度规则。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依法按期认缴。推动出台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细化公司登记管理的具体要求。制定出台《个体工商户促进发展和规范登记管理规定》。持续改革完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从事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统一企业名称审查规则,制定出台企业名称申报指引。强化知名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机制,完善企业名称裁决制度,研究商号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完善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基础法律制度和商事相关法律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经营主体登记等制度。(登记注册局、法规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推动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处理等配套制度,细化工作规则。研究制定《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制定出台《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制定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申报规范,优化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思路,研究制定《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工作指引》。(竞争协调司、反垄断一司、反垄断二司、法规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完善市场秩序制度规则。推动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网络...
发布时间: 2024 - 09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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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必然要求。为创新提升服务贸易,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服务开放推动包容发展,以服务合作促进联动融通,以服务创新培育发展动能,以服务共享创造美好未来,加快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进程,推动服务贸易规模增长、结构优化、效益提升、实力增强,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推动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  (一)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境内外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加强各项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事项与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工作衔接,及时调整与负面清单不符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升负面清单管理能力,加强重点行业监管,优化资金、技术、人员、数据等要素跨境流动监管。建立对服务贸易领域重大开放举措的风险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敏感领域的风险监测。研究建设与负面清单管理相适应的全国跨境服务贸易信息平台,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  (二)发挥对外开放平台引领作用。扩大自主开放,深入探索“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开放路径,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开放先行和压力测试作用,稳步推进全国跨境服务...
发布时间: 2024 - 09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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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网信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现就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准入管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实施告知承诺制,简化优化行政许可,积极推广电子证书。加强部门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会同网信等部门对有关公众号、APP、短视频、互联网群组等网站平台开展职业中介活动进行筛查、甄别,督促指导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申请许可,避免出现监管盲区。结合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等加强对告知承诺事项真实性核查,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撤销许可。对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依法予以关闭或责令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涉及未经许可开展网络招聘服务的,网信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意见,依法依规对相关网站平台进行处置。  二、严格网络招聘服务监管。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网络招聘服务监管制度,健全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加强网上预警监测。严格招聘信息管理,督导网络招聘服务机构落实招聘信息审核责任,规范审核流程,加强审核人员管理,切实保障招聘信息真实、合法。强化数据安全,落实数据分级分类保护要求,指导网络招聘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有关数据。强化个人信息保护,督导大型网络招聘服务机构完善技防、人防、制防一体化信息保护措施,引导接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的非明文身份登记和核验服务,对外发布或使用涉密、敏感信息前依法进行脱密脱敏处理,有效防范泄密、泄露求职者个人...
发布时间: 2024 - 08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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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检验检测是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解决当前检验检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优化改善,全面提升检验检测供给水平和服务成效,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培育新质生产力,着力整治检验检测行业风气、市场秩序、服务水平、监管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检验检测工作的公信力和有效性,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严惩弄虚作假,深化重点领域违法违规整治  各地各部门要在前期已开展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职责分工,聚焦食品、特种设备、交通、建筑、环境等“舌尖上”“车轮上”“屋檐下”的检验检测弄虚作假、违规经营、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对故意出具不实、虚假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重惩处;该撤销、吊销相关资质的,坚决依法依规撤销、吊销;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检验专项整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婴幼儿配方食品、饮料、速冻食品、水产制品和儿童用品、建筑保温材料、珠宝玉石、化肥、农用薄膜、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群众关注度高、潜在风险隐患较多的食品或产品,以及近三年承担过监管部门抽查、监测与复检工作的检验机构为重点,依法严查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擅自调换检验样品,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以及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持续加强线上线下检验检测市场协同监管,推动网络平台检验检测活动治理。  (二)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项整...
发布时间: 2024 - 08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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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2024年8月6日)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教师队伍改革创新,加快补齐教师队伍建设突出短板,强化高素质教师培养供给,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支撑。  工作中要坚持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引导广大教师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陶冶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涵养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秉持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勤修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践行教师群体共同价值追求。坚持教育家精神培育涵养,融入教师培养、发展,构建日常浸润、项目赋能、平台支撑的教师发展良好生态。坚持教育家精神弘扬践行,贯穿教师课堂教学、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各环节,筑牢教育家精神践行主阵地。坚持教育家精神引领激励,建立完善教师标准体系,纳入教师管理评价全过程,引导广大教师将教育家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经过3至5年努力,教育家精神得到大力弘扬,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教师立德修身、敬业立学、教书育人呈现新风貌,尊师重教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到2035年,教育家精神成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追求,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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