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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完善的信用体系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基础。5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以制度创新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会议明确,要继续梳理和取消证明事项,对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重点推进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促进企业信用社会建设。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提供虚假承诺等实行失信联合惩戒。会议决定,在天津、辽宁、上海等13个省(市)和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个部门开展试点。 一、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奠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基础 《指导意见》指出,“部门联动,社会协同”是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的基础是各部门、各行业具备较好的信用信息系统。 按照国务院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信贷信用征信起步”的部署,人民银行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组织全国金融机构建设我国的征信系统,为国内每一个与银行有信贷关系的企业和个人建立“经济身份证”。2006年,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运行。2013年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将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明确定位为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经过20多年的建设,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成为世界规模最大、收录人数最多、收集信息全面、覆盖和使用范围广泛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截至2016年5月末,数据库收录了8.9亿自然人、2152.5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征信系统全面收集来自多方的企业和个人信息,主要核心是银行信贷信息,除此之外还包括证券、保险、信托、外汇、融资租赁、担保等类金融信息,以及社保、公积金、环保、欠税、民事裁决与执行等公共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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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的概念与内涵 基本概念:信用是债权人(授信人)和债务人(受信人)对资金、商品或服务的暂时的、有条件的让渡。 经典信用:指债务人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信任、信心)。 现代信用:指债务人违约可能性(违约概率)和违约造成债权人损失数额大小。 二、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迫切性 1、党和政府高度重视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 。 十届人大提出:'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努力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 温家宝总理指出:'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靠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 吴仪副总理强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抓紧制定诚信标准,努力构筑良好的社会信用基础'。 2、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与否对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地开展经营活动,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工作。 目前以行政执法和道德强化为主要手段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达到提升我国社会信用的做法,有较大的局限性,必须寻找治本之策,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3、适应世界贸易组织新规则的迫切需求 经济全球化及我国加入WTO,决定了加快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信用环境影响企业的信用程度,影响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完善,是投资环境的重要因素。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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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部委:节能环保产品采购4月1日起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为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住建部:不得排斥民营建筑企业参与招投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工作,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民营建筑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优化招投标竞争环境。招标人不得排斥民营建筑企业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对民营建筑企业与国有建筑企业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等。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对招标人的上述行为依法责令改正。 3、吉林:发布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办法 近日,吉林省发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专家论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专家论证的范围包括三类: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确定;供应商对招标(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其他因情况特殊、可能产生争议的项目。论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