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北京卫创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010-57737555
资讯动态 Case
Hot News / 相关推荐 +更多+
2024 - 09 - 14
点击次数: 1
近日,2024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北京成功举办,此次的主题为“诚实守信 利企惠民”。据了解,宣传月期间,各部门将协同配合,组织各地集中开展14项主题活动。商务部将组织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创新开展“信用惠民”“银企对接”等特色主题活动,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企措施,进一步支持居民消费,助力企业经营,释放信用红利。  活动现场分享了“聚焦正品好货 打造诚信品...
2024 - 09 - 13
点击次数: 0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要求,深刻把握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牢固树立服务优先理念,助力筑牢经济安全网、社会保障网和灾害防控网。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务持续改善、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保险监管制度体...
2024 - 09 - 13
点击次数: 0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依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1〕13号)作不涉及实体内容的修改并重新发布,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政务和数据局反映。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8月13日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
2024 - 09 - 12
点击次数: 1
为督促网络直播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主播行为管理,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中央网信办专门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围绕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重点整治五类突出问题。  一是编造虚假场景人设,无底线带货营销。编造虚假“扶贫”“助农”“患病”等场景,通过“扮穷”“卖惨”诱导网民购买低质伪劣商...
2024 - 09 - 11
点击次数: 0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表示,医保基金智能监管子系统已在我国所有统筹地区实现全覆盖,我国将继续加快推进医保反欺诈大数据监管试点,探索人工智能模型在医保基金智能监管中的应用,通过自然语言和人工智能模型自动生成监管规则,及时发现违规行为线索。同时还将持续完善全国统一的智能监管系统,依托医保信息平台,让一切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和数据都“有迹可循、有据可查”,在业务全流程上建立健全涵盖事前、事中、事后责任回溯监管...
2024 - 09 - 11
点击次数: 0
威海市司法鉴定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司法鉴定行业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树立司法鉴定行业的良好形象,根据《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

—— 全国信用服务平台 ——

010-57737555

电话:15611010889

总机:010-57737555

北京市丰台区角门北路8号院1号楼4层A405-3


bjxcxy@163.com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24-08-23
浏览次数: 0

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监管,促进职称评审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称评审监管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职称评审监管要依法有序进行,规范监管行为,推进职称评审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全面监管。谁授权、谁负责监管,谁主责、谁接受监督,加强职称评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

  (三)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职称评审领域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问题,加强监管指导,督促整改落实,打通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公正高效。职称评审监管要一视同仁,公开公平公正,提升监管效能,减少对正常职称评审活动的干扰,减轻职称评审主体负担。

  第三条 对职称评审组织实施中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个人,以及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单位进行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职称评审监管政策,加强全国职称评审综合监管,对核准备案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进行监管。

  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会同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监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直接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由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第二章  监管内容

  第五条 对申报人重点监管以下方面:

  (一)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

  (二)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

  (三)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

  (四)其他违规行为。

  第六条 对评审专家重点监管以下方面:

  (一)违规对外公布评审专家身份;

  (二)私自接收职称评审材料;

  (三)违规对外泄露职称评审内容;

  (四)应当回避时未及时申请回避;

  (五)在评议、打分、投票等环节存在明显不公;

  (六)利用评审专家身份违规为他人职称评审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与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存在利益交换,不能正确履行评审职责;

  (八)其他违规行为。

  第七条 对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重点监管以下方面:

  (一)未按规定对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审核;

  (二)未按规定选取评审专家,违规对外泄露评审专家信息,应当通知评审专家回避的未及时处理;

  (三)私自接收职称评审材料;

  (四)违规对外泄露职称评审内容;

  (五)应当回避时未及时申请回避;

  (六)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他人职称评审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八)其他违规行为。

  第八条 对评审单位重点监管以下方面:

  (一)制定的职称评审办法、评价标准、评审程序等与《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国家职称政策要求或者精神不符;

  (二)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规范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未按规定核准备案或者有效期届满未重新核准备案;

  (三)评审专家管理不规范,推荐遴选、培训考核、退出惩戒、责任追究等机制不健全;

  (四)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

  (五)超越职称评审权限,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

  (六)组织职称评审或者委托评审不符合国家职称政策要求,评审结果未按规定备案;

  (七)利用职称评审权限垄断申报评审渠道,未按规定作出回避决定,人为操控评审过程或者评审结果,巧立名目高额收费,与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存在利益勾连等;

  (八)对举报投诉的问题线索未及时调查核实,申报人申请复查、投诉渠道不畅通;

  (九)其他违规行为。

  第九条 对申报人所在单位重点监管以下方面:

  (一)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

  (二)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

  (三)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

  (四)其他违规行为。

第三章  监管方式

  第十条 职称评审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应充分运用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通过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具体形式,有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筛查等信息技术手段,对职称评审全过程实施监管。

  第十一条 监管部门可每年按一定比例随机选取部分评审单位,对其职称评审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 监管部门可结合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评审结果备案、职称评审工作总结等日常工作,在备案周期内对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情况进行巡查。

  第十三条 监管部门可根据群众来信来访、网民留言、投诉举报、媒体报道、巡视审计等反映的问题线索以及抽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等,对评审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第十四条 探索建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分级管理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职称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标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定期对各评审单位的制度建设情况、政策执行情况、评审规范情况、评审结果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满意度等开展综合评估,进行分级管理和常态化监管,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对评审单位开展职称评审质量评估,评估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加强本地区职称评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发证和收费事项,查处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开设虚假网站、进行虚假宣传、设置合同陷阱、假冒职称评审、制作贩卖假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对非法机构、非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置。

第四章  监管措施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加强职称评审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建立完善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以下简称诚信档案库)。诚信档案库主要记录涉及个人的失信行为信息,包括违规情形、处理依据、处理措施、生效时间、记录期限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需要记录的其他信息。

  第十七条 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存在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第十八条 实行评审专家诚信承诺制度。评审专家在开展职称评审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履行评审职责、公平公正评审等事项作出承诺。评审专家存在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取消评审专家资格,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 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本办法第七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限内不得从事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依法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汇总本地区职称评审失信行为信息,各部门、中央企业等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职称评审失信行为信息,用于对申报人、评审专家以及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信用核查。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汇总全国职称评审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纳入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依法依规予以失信惩戒。

  第二十二条 评审单位存在本办法第八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监管部门应给予工作提醒,责令其限期整改、消除影响。

  第二十三条 评审单位存在本办法第八条两项以上违规行为,评审管理松散、把关不严,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监管部门应给予工作约谈,责令其立即停止评审工作、限期整改、消除影响。

  第二十四条 评审单位应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告监管部门。确实完成整改的,经监管部门同意后,恢复职称评审工作,列入下一年重点监管对象。

  第二十五条 评审单位在一个备案周期内受到2次提醒或者1次约谈,经整改仍无明显改善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有关单位收回其职称评审权。

  第二十六条 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本办法第九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监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在职称申报评审中违纪违法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政策文件: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2408/t20240819_524230.html

  政策解读:https://www.zhonghongwang.com/show-189-342937-1.html

Hot News / 相关案例 +更多+
2019 - 03 - 29
点击次数: 833
物业管理行业一、规范行业秩序物业管理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对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至关重要。服务能力等级评审的设立为物业管理行业设定了明确的准入门槛,确保只有具备一定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才能从事物业管理服务。这有助于减少市场中的无序竞争,规范行业秩序,提升整体服务质量。二、保障服务质量物业管理涉及到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如居住环境、安全保卫、设施设备维护等。进行服务能力等级评审的企业通常...
2019 - 03 - 27
点击次数: 5431
CPCO中虫协指定战略合作服务供应商!一、有害生物防制服务企业能力等级评定(一)虫害防制公司有必要进行服务能力等级评定吗?其实公司进行服务能力等级评定是非常有必要的,尤其是对于咱们有害生物防制企业而言,资质就是敲门砖,因为只有具备资质的企业,才能被客户认可,保证施工的安全,让客户放心。尤其做高端酒店,食药企业等需要过AIB、YUM、FSMS、BRC等国际认证的客户,对虫害供应商的选择,公司资质是必...
2019 - 03 - 27
点击次数: 786
清洗保洁服务行业  服务能力等级评审就是企业在从事某种行业经营中,应具有的资格以及与此资格相适应的质量等级标准,企业资质证书实际上就是指企业有能力完成一项工程的证明书。企业资质包括企业的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平、工程设备、资金及效益情况、承包经营能力和建设业绩等。  企业资质证明是经常要用到的,例如对于企业来说,工程设计、承包、建筑、装修、施工、进出口、等事项签订协议或合同时,都要提到、用到。有些...
2019 - 03 - 27
点击次数: 1140
环卫服务行业  环卫保洁即物业清洁保养,其与环境清洁卫生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环境清洁卫生是通过扫、刷、铲、洗、水冲等原始方法将环境表面的垃圾、废物、尘埃、污渍等清理掉,使之干净。  一般的人,只要有特定的工具,不用经过特别的训练,都能完成这项工作。我们的物业保洁保养是经过培训的清洁保养人员,使用的清洁机器、清洁工具和清洁物料,按照科学的管理方法和严格的清洁保养程序、技术规范,对特定物业本身及各种装饰...
2019 - 03 - 26
点击次数: 387
一、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是与每个劳动者密切相关的问题,在正常的经济活动和生产活动中,影响人体健康甚至对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因素是普遍存在的。例如在工厂的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工伤事故,服务场所中存在的火灾、职业病等危害因素,体育球队在取得比赛胜利的同时,往往也会伴随着球员受伤的发生。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增长,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已收到人民的普遍关注。世界上各种类型的组织都越来越重视自...
2019 - 03 - 26
点击次数: 362
一、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EMS)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来制定和实施其环境方针,并管理其环境因素,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定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环境管理体系是一个组织内全面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它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机构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还包括组织的...
2019 - 03 - 26
点击次数: 1205
一、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概述:质量管理体系(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QMS)是指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是组织内部建立的、为实现质量目标所必需的、系统的质量管理模式,是组织的一项战略决策。它将资源与过程结合,以过程管理方法进行的系统管理,根据企业特点选用若干体系要素加以组合,一般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以及测量、分析与改进活动相关...
Copyright ©2019-2024 北京卫创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角门北路8号院1号楼4层A405-3

电话: 86 010-57737555
邮箱:bjxcxy@163.com
邮编:330520
返回顶部
X
1

QQ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5

电话号码管理

  • 010-57737555
  • 400-806-5675
6

微信二维码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